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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 2010年1月

本文档旨在阐述客户在公共领域中引用 comScore Media Metrix、comScore Video Metrix、qSearch、comScore Marketer 或其它 comScore 数据的相关适用政策。政策具体内容如下:

  • 引用 comScore 数据用于促销目的的公司必须是 comScore 的当前客户,除非引用的数据已由某一授权方在公共领域公布并且数据准确。在上述情况中,公共领域包括 comScore 网站、comScore 新闻发布和/或媒体报道。即使在上述情况下,非客户用户必须遵守其它相关使用准则,详情如下。
  • 在发布任何 comScore 数据之前,客户必须首先报经其客户服务联系人和/或 comScore 营销团队批准。客户服务联系人必须将所有请求发送给营销交流主管请示审批。
  • 引述评级数据时,必须说明等级评定所针对的具体范围,如类别。如果客户提及的类别不属于 comScore 定义的类别,则等级数据必须包含醒目的脚注,详情如下所示:*XYZ 类别为(客户名称)自定义的类别。
  • 任何从中引用数据的“自定义”(联合或专有)度量或报告必须通过脚注适当地注明引用出处。示例:*通过采用 comScore Media Metrix 为(客户名称)开展的自定义研究(月/年)。如果客户不希望在其新闻发布中指明所有包含自定义实体或报告的 URL(联合或专有),则 comScore 保留与咨询客户和新闻媒体共享相关定义信息的权利。
  • 如果客户提到了某一特定、标准的 comScore Media Metrix 报告(无论是自定义还是联合报告),该报告都必须通过采用报告的正确名称来加以适当引用。示例:“每周 Flash”报告的标题应为 comScore Media Metrix 每周 Flash 报告。
  • 在客户所有的新闻发布中,必须正确指明数据时段和度量。
  • 引文中特定而准确的实体说明必须与用于 comScore Media Metrix 中的标签一致,如“Match.com”与“竞赛网站”,以显示在标签中的为准。
  • 同时引用 comScore 以及其它数据来源的数据的客户必须明确区分不同的数据集(comScore 以及其它数据提供商的数据或不同的 comScore 数据集,如标准和自定义类别)。
  • 在混合过渡期(2010年5月通过),任何类别的排名市民使用应基于面板唯一的数据,以使出版商不受惩罚的排名适当的时间内过渡到混合状态。
  • comScore Media Metrix 数据应引述为通过在线受众测量视听率服务而非通过“调查”或“研究”而获得,除非研究中明确涉及了研究或调查成分。
  • comScore 员工不得被引用到客户的新闻发布中。我们必须保持作为客观的第三方测量标准的立场,而不能看上去像是支持某一客户而诋损其它客户。但有可能存在特定的例外 情况,在这种情况下,新闻发布中涉及特定的员工不会危害我们的客观立场(如 OPA、IAB 或 NAA 等行业协会为了整个行业或领域的利益而委托 comScore 开展相关研究)。comScore 的首席执行官或主席必须对该等例外情况给予批准。
  • 希望在新闻发布中包含对 comScore描述的客户可以执行以下操作。最新的 comScore 公司信息可以在我们网站的新闻区域内找到: www.comscore.com/companyinfo
  • 任何包含 comScore 营销解决方案数据的内容都必须由相应的 CMS 团队进行审核和批准。此类数据必须专属于其制造部门。此类引文同样需要通过营销交流部门的审核。
  • comScore 企业和业务单位名称属于商标,应给出相应的正确拼写。这包括正确使用大写字母,即使在句首或段首也同样如此。例如:
    • comScore, Inc.
    • comScore Media Metrix
    • comScore qSearch 2.0
    • comScore Marketer
    • comScore Marketing Solutions
    • comScore Survey Solutions